为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文件精神,现将砀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计60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在2022年砀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9月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5日16:00前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8日14:3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http://dangshan.pzhl.net上进行,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3日17:00。9月24日8:30-11:00对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22001-22006岗位、22008-22010岗位)、《公共基础知识》(22007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0月12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砀山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22年10月1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道北中路劳动保障大厦302房间,联系电话:0557-809527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